不用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所以不用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外需要缴纳)综上所述,所以如果你是在国内的股市炒股的收益,是免个人所得税的。拓展资料股票收益是否纳税:个人,不管是买卖股票所得,还是分配的股息红利,统统不缴营业税、所得税。目前对个人是免税的。 但是,自然人转让股权,注意是股权,不一定是股票,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还要看实际情况(1)通过居民公司持股,特别是有税务亏损的公司以便利用相对低的税率和累计亏损。还可以利用居民企业之间股息分派免税的规定。(2)如果可能,也可以通过境外那些有优惠税收协定的地方的居民(个人或公司)持股。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1 不超过1500元的 3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不用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所以不用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外需要缴纳)综上所述,所以如果你是在国内的股市炒股的收益,是免个人所得税的。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内容全文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第十五条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第十六条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按照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第十七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第十八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你好,把炒股收益纳入个税征收范围,现在只是个设想,正式方案还都没有,离着实施还早着呢。
卖出会扣掉
也许有些问题不该多说,但是你自己明白吗9689
没有纳税,只有股票交易的印花税和佣金
买卖股票所得不用股票收益是否纳税:个人,不管是买卖股票所得,还是分配的股息红利,统统不缴营业税、所得税。目前对个人是免税的。 但是,自然人转让股权,注意是股权,不一定是股票,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还要看实际情况(1). 通过居民公司持股,特别是有税务亏损的公司以便利用相对低的税率和累计亏损。还可以利用居民企业之间股息分派免税的规定。(2). 如果可能,也可以通过境外那些有优惠税收协定的地方的居民(个人或公司)持股。
不要个人在国内证券交易市场进行股票买卖所获收益,是不交个人所得税的,不过需要交印花税。 截止2019年2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扩展资料: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你好,个人证券交易中的盈利部分(即买卖股票赚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卖出A股时按照成交金额的0.1%计收印花税。关于红利税:自2015年9月8日起,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1年,不再缴纳红利税;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其实有的,分红10%交税,卖出股票交的印花税也是
追问
那有明确收取了个人所得税这一项说明吗?
追答
交易分割单就有列出
买进费用:1.佣金0.2%-0.3%,根据你的证券公司决定,但是拥挤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比如你买了1000元股票,实际佣金应该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过户费(仅仅限于沪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说你买卖一千股都要交1元 3.通讯费。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区收取5元 卖出费用:1.印花税0.1% 2.佣金0.2%-0.3%,根据你的证券公司决定,但是拥挤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比如你买了1000元股票,实际佣金应该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过户费(仅仅限于沪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说你买卖一千股都要交1元 4.通讯费。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区收取5元
炒股是要收税的,我们买卖股票的时候已经收了税交易税,所以是合理合法的
按照财税字(1998)061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炒股收入不要缴个人所得税。炒股时,只需要缴纳股票交易手续费,不需要缴个人所得税。股票交易手续费在股票交易时会自动扣除。股票交易手续费包括:1.印花税:单边收取,卖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0.1%)。 2.过户费:仅限于沪市,每1000股收取1元,低于1000股也收取1元。 3.佣金:买卖双向收取,成交金额的0.02%-0.3%,起点5元,因证券公司不同而有所浮动。
以下是目前要交的收费及印花税:卖出单向收取印花税:成交金额的0.1%。 买卖上海股票收取过户费,每1000股收取1元,低于1000股也收取1元。 佣金一般收取成交金额的0.3%,不到5元按5元收 个人所得税有过议论,如果要实行,也必须通过国务院批准
天黄老子不管你赢钱了还是输钱了都要交税!!怎么交,只要是成交一次就要叫一次!!比如买一次交一次卖一次交一次!!如果分开买也分开交!分开卖也分开交!!印花费上调到了千分之三了每次股票交易,买卖股票时需要交纳手续费、印花税、过户费。手续费的收取比例,不同的券商各不相同,但国家规定不得超过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三(每次不低于5块),比如我在国泰君安开户,手续费就是千分之2,我的一个朋友熊市时在光大证券开户,合同签了5年,当时的手续费是千分之0.2,当现在牛市的时候,他的交易成本大幅下降,不得不佩服他的先见之明啊!印花税的收取比例,是千分之三.过户费的收取极低,通常交易金额接近10万元,才收取1元。可忽略不计。(编者注:目前沪市有过户费而深市没有)如果你买1000股8.13元的股票,那么要交纳:手续费(这里按千分之三计算):(1000*8.13)*0.3%=24.39印花税:(1000*8.13)*0.3%=24.39过户费:按1元算。24.39 24.39 1=49.78元。卖股票时计算方法相同。但要把股票价格换成卖出价。注:查询每一笔交易的印花税和手续费可以在相应交易软件中的“交割明细”中找到!参考资料:
炒股盈利交个人所得税要具体分析:一、低吸高抛赚取的差价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二、分红要交个人所得税: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按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按1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3、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之前是按5%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股票红利扣税的原则,以“先进先出”为基础,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当对一只股票进行波段操作的时候,往往所扣税率是按照最近一笔操作来计算的。
如果是以自己自有资金用于股票二级市交易,收益是不收个税的,但你做为操盘手,收到的分红就不是股票交易收益了,而是提供劳务服务收益,不能逃避缴纳个税。
目前还不需要,不过听说政府正在考虑中
在中国,资本利得是不用交税的,所谓资本利得就是在资本市场上用高卖低买赚取的差价但是真正在证券市场上通过资本获得收益的人百中取几因为中国A股里面的股票绝大多数都是垃圾,一钱不值,所以长线一定是亏的短线么,呵呵,散户能玩得过大资金?
这是要分情况的:一、股票转让的两种情形:1、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2、据《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个人收入*20%二、股息红利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两种不同的方式,第一种是你在股市上买卖股票挣钱了,是不交个人所得税的。但如果是你购买了上市公司的股票,公司给你分红了,如果持股时间《1个月,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分红数额*20%,如果是持股时间超过了1个月,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分红数额*50%。相当于,应纳税额=分红数额*10%个税问题V X搜索“51个税问答”提问哦 ~
不用交。炒股是有国家收取印花税,收益不带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所以不用交税。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外需要缴纳)。3、综上所述,所以如果你是在国内的股市炒股的收益,是免个人所得税的。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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