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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定损金额怎么办,车辆刮蹭我全责对方不同意保险公司定损金额我怎...

16 当前一条答案

找物价局评估就了

轻微碰伤,保险肯定是不会随便给换新的。这有规定。如有异议,可先自行协商解决,还是不行再找第三方仲裁。

你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的

没有太好的办法。关于是换还是修的问题,一般只能协商解决,目前没有第三方机构仲裁。遇到这种情况,通常做法就是保险公司与第三者各退一步,第三者同意修复,保险公司在修理费的基础上多赔一些,但是远远小于更换费用。以这个案子来说,谈个2000元左右就差不多了。如果第三方非要僵持下去,就让他起诉吧。

关于汽车修理其实有个很奇怪的问题,目前国内是没有汽车修理的行业标准的,只有一个建议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其实4S店的人也没有绝对的修理标准,从收益角度而言,4S店肯定是能换就换,因为配件的利润在50%以上,但是保险公司要省钱,认为车能开就行,以修为主,也很正常,但是这样为难了车主。我觉得这个也简单,实在谈不拢,你修好后打官司,一般法院都支持的,你要是觉得打官司烦,那就找保险公司熟人帮忙吧

保险公司出险定损了跟你就没关系了,同不同意让他找保险公司说去,定损不是瞎定的,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他爸又不是李刚

和你没关系!他起诉保险公司就行!

保险公司的定损是有依据的,只是轻微刮蹭根本不会需要到换新件的程度,没必要赔对方那么多钱的。

保险公司会根据你的实际损失来进行定损,你和保险公司讲明,你会到那里去修车,保险公司定损员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你定一个额度;然后你和你要修车的地方说一下,看看定的额度够不够修车的,如果不够,为什么不够,那里的问题;定损额度不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诉,提高额度,但要有自己的合理依据!最后如果不满,又协商不妥,就只有走法律程序了!记得最好找对方来垫付修车费用,再把材料给对方;一手材料一手钱!

交通事故中,就财产的损失数额发生争议,可以由案件当事人共同选定鉴定机构对财产损失的数额进行鉴定,如果三方已经委托了鉴定机构,并且该鉴定机构据有相应的鉴定资质,即便对方不认可,法院也不会采纳对方的要求,除非存在单方委托,或者没有鉴定资质鉴定机构的鉴定,可以由不服的一方重新申请鉴定即可。

对方保险公司定损过低,我方是可以不同意的,可以申请通过第三方检测或者以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要求重新定损,达到和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扩展资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你是被告,不过应该是你胜诉,而且可以要求他赔偿你因为出庭的误工费之类的费用

还是尊重保险公司的意见,要不让物价认证部门给车定损,不是一碰就全换的。建议让对方走法律程序。

对方保险公司定损过低,我方是可以不同意的,可以申请通过第三方检测或者以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要求重新定损,达到和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扩展资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第七条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你为什么要承担呢?你上了交强,上了三者和不计免赔,就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不同意,那你也不要给钱,就要对方去告保险公司和你吧!至于对方所说的什么打车费用,你也不要给!最终让法院去裁定,因为对方的车并非不能开,而对方执意要租车,损失不应该由你全部来承担!不嫌麻烦就慢慢扯吧!

对方维权过度,你会胜诉的。

不予理睬对方的请求。

我建议和公安协商一下,一人退一步吧!为300元去法院打官司,不值得!打官司很费钱的!

对方不同意保险公司定损,可先自行协商解决,还是不行再找第三方仲裁。车险仲裁依据:根据我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选择并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可以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而且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一样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一裁终局。即裁决一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仲裁也没有二审、再审等程序。《仲裁法》第四十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此举可以防止泄露当事人不愿公开的专利、专有技术等。仲裁方式保护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更为重要的是仲裁从庭审到裁决结果的秘密性,使当事人的商业信誉不受影响,也使双方当事人在感情上容易接受,有利于日后继续生意上的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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