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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8月启用 预售合同增加“交房即发证”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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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2023版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发布,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将于8月1日起启用,将进一步明晰商品房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新版预售合同条款中增加了“交房即发证”的选项,有助于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充分考虑购房人需求,切实缩短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时间,为购房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近日,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2023版《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手房现售)示范文本》《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示范文本》,新版示范文本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示范文本的印发实施,旨在进一步明晰商品房交易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规范房屋交易秩序,减少交易纠纷,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此次新版示范文本的修订主要包括:在一手房交易中,新版示范文本细化了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具体要求,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项目内、外及设计不利因素的说明和告知义务,为保护购房者知情权保驾护航;针对商品房交易中经常出现的外墙材质、公区和室内装修等方面的争议,新版示范文本在条款及附件中进一步细化和明晰,强化房屋信息的全面、真实、有效和便于知情原则,减少不必要的交易纠纷。

  同时,新版示范文本还增设了绿色专项承诺内容,明确项目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绿色建筑性能、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等相关指标情况。

  新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在房屋办证义务条款中增加了“交房即发证”的选项,有助于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充分考虑购房人需求,切实缩短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时间,为购房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在二手房交易中,新版示范文本新增了有关商品房设定居住权情况的告知条款,要求出卖人履行告知义务,避免买受人因房屋居住权问题引发争议。

  此外,新版示范文本还增设了保护买受人信息条款,明确了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

  在遵循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下,新版示范文本更加注重对购房者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示范文本对房产交易的规范、引导作用。新版示范文本将进一步规范交易双方行为,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纠纷,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提升房屋品质和服务质量,为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环境。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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