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一年来,海南运用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紧贴自贸港建设急需,先后制定17件自贸港法规,加快构建自贸港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重点在促进改革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促进生态保护三个方面加强立法,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的法治体系建设高效有序推进。
2018年4月13日以来,特别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以来,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的150多项政策文件落地生效,12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陆续推出,海南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效。
一年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的各项建设发展任务扎实推进。
四大主导产业成为海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最主要支柱。2021年海南主要经济指标历史性走在全国前列。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一流。2021年,海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4%,PM2.5浓度为13,河湖库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优良,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入选首批国家公园。
“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初期目标顺利完成。2018年4月至2022年4月,海南共引进人才43.9万人,人才资源总量占人口总量比率达到19.97%。
自贸港风险发现和协同处置机制初步建立。全面建立了“风险官”制度,按照红、橙、黄、蓝动态确定127个重要领域风险点,明确应对举措,构建起了务实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服务“零跑动”改革扎实推进,政府内部办公效能持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12个重点大数据应用系统进一步完善。综治中心、社管平台、网络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四位一体”机制建设有序推进。
下一步,海南将坚持立法创新,充分运用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紧贴自贸港建设急需,加快地方立法,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依法监督,适时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及相关地方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以刚性监督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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